乡镇土管局是基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属于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管理与服务工作。其具体职能和定位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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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负责辖区内的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等基础工作,保障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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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监督
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监督耕地占补平衡,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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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与保护
监督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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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税费管理
监督土地市场交易,征收土地税费,管理地勘费等。
二、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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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乡镇辖区内的所有土地资源,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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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关联领域。
三、服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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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群众土地纠纷、违法案件举报,维护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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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地督察、专项执法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通常包含办公室、政策法规、规划、土地利用、土地登记等科室,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而异。
五、与上级部门关系
接受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及省级、市级土管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注意 :不同地区对乡镇土管理局的称呼可能略有差异,但职能定位基本一致。如需具体办理业务,建议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