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发改局在机构改革中通常涉及多个部门的合并,具体合并内容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异,但综合多来源信息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职能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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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职能整合
将原经济贸易局、乡镇企业局、计划委员会等职能合并为 发展和改革局 ,强化宏观经济调控和规划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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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统计职能强化
原计划委员会职能并入发改局,同时整合统计职能,形成更全面的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体系。
二、相关配套机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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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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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粮食局、物资储备局等改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仍归口发改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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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格认定局、粮食稽查大队等事业单位保留,参与分类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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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机构整合
根据需要设置 工业促进局、商务局、农业局(农牧局) 等新职能科室,拓展发改局的管理领域。
三、其他部门协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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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合并示例 :县工信局与县科技局合并为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县民政局与县人社局合并为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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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划归调整 :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职能划归省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机构改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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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拓展 :合并后发改局通常承担更多综合协调职能,如乡村振兴、大数据管理、粮食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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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调整 :通过整合减少冗余岗位,但人员总量可能保持稳定或略有缩减。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改革方案存在差异,例如娄烦县将县工信局与县科技局合并为“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而其他地区可能采用不同命名方式。建议结合具体地区政策文件确认详细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