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通过机构改革整合了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林业草原、海洋资源等职能,形成“大自然资源”管理体系,重点强化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能。
- 自然资源局:合并原国土局的土地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管职能,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职责;
- 城乡规划局:将城市规划、村庄规划等职能并入,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
- 林业和草原局:整合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管理,统筹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海洋局(部分沿海地区):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海洋资源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统一监管。
此次合并打破部门分割,通过数据共享与审批流程优化提升管理效率,未来将重点推进智慧化监测与生态红线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