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在部分省市合并,但并非全国统一行动。例如,湖北省十堰市、恩施州、武汉市等地于2024年率先完成机构改革,将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名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整合了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形成规划与建设协同的新机制。合并的核心目的是优化行政效率、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实施,但其他地区是否跟进需视地方改革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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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合并案例
湖北省是当前合并力度最大的省份,武汉、十堰、恩施等地均将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职能整合,新机构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建筑市场监管等职责。例如,武汉市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划入了原城乡建设局的“项目管理”“村镇建设”等职能,同时保留自然资源管理核心权限。 -
合并背景与职能调整
合并源于地方机构改革需求,旨在解决规划与建设脱节问题。例如,原自然资源局侧重土地管理和空间规划,而住建局负责建设实施,合并后可减少审批链条,提升协同效率。部分城市(如东莞)虽未合并机构,但通过职能划转(如将不动产交易划归住建局)实现类似目标。 -
全国趋势与差异
国家层面尚未统一要求合并,但深圳、广州等城市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局”探索职能转型。湖北省的改革具有试点意义,其模式可能被更多城镇化率高、更新需求迫切的地区借鉴,但经济结构或发展阶段不同的城市可能选择差异化路径。 -
合并后的职能重点
新机构通常聚焦三大方向: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建设的约束力;二是统筹城乡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三是推动城市更新与生态修复结合。例如,神农架林区的新机构将“绿色低碳建筑”和“耕地保护”列为优先任务。
总结:机构合并是地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体现,需结合地方实际动态跟踪政策变化。若需了解具体城市进展,建议查询当地政府最新公告或机构挂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