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
土地现状分类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的分类体系,主要用于土地调查、规划、管理及统计等工作。根据权威信息来源,该分类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分类标准与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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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类划分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土地被划分为 12个一级类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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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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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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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如荒地、沙地、盐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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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类细化
每个一级类下又细分为多个二级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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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包含水田、旱地、果园、茶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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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涵盖城镇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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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包括冰川、沙漠、盐碱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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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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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分类体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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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 :2017年修订的GB/T 21010-2017标准新增了湿地归类,并调整了部分地类名称(如将“特殊用地”拆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三、应用场景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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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与统计
为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提供统一标准,便于数据汇总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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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审批
作为土地规划、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明确土地用途及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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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通过分类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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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分类 :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与现状分类的用途分类体系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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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差异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具体划分以《土地管理法》执行
以上分类体系自2017年实施后,已成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调查、规划及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