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接收人填写需根据档案实际存放地确定,关键原则是“提前确认、详细填写、避免自带”。应届生一般填学校或户籍地人社局,往届生按就业情况选择单位、人才中心或生源地机构,务必核实全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严禁个人保管档案。
- 应届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学校暂存,填写“本科院校名称”或“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若已转至户籍地,需确认后填写当地人社局/人才中心全称及详细地址。
- 往届生未就业:档案多在户籍地人才市场,填写该机构全称、地址及联系人,部分省份需提前办理接档手续(如湖南)。
- 往届生就业单位无档案权限:选择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人才中心,填写机构全称及联系方式,需提前确认是否接收非户籍档案(如郑州管城区限制非户籍)。
- 单位可接收档案:直接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及人事部门信息,国企/事业单位需核对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如分公司档案由总公司管理)。
提示:通过学校EMS专递寄送,物流单号需及时跟踪;若查询不到入库信息,2个月内联系接收机构核查。档案一旦退回或滞留将影响社保、入职,务必动态更新变更信息(如换工作或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