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时,原配通常无法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形可追究其法律责任:重婚、同居或重大过错。以下是具体法律依据和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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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追责
若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公开同居、伪造结婚证),构成《刑法》第258条重婚罪,原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最高面临2年有期徒刑。注意需收集共同生活的证据链,如邻居证言、合影、租房合同等。 -
长期同居的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三者与配偶持续稳定同居(司法实践中通常需3个月以上),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并要求配偶赔偿,但赔偿金由配偶支付。第三者仅在共同财产中获赠财物时,原配可主张返还。 -
重大过错的特殊情形
若第三者教唆配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虐待家庭成员,或直接实施暴力伤害行为,可能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此时可报警追究第三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重要提示:单纯婚外情(如暧昧聊天、临时性关系)不构成法律责任,建议优先通过调解或离婚诉讼维护权益,财产分割时可主张多分。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