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缴纳社保未满15年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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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且总缴费时间超过15年 :可以在北京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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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北京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 :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之前缴费满10年的地区或户籍所在地,由当地处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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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补缴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时间才有社会保险,可以每年补缴,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但此情况须支付滞纳金弥补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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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如果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迟,最多5年。当申请延迟时,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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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不划算,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不仅处理起来麻烦,而且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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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社保,取出钱来 :如果还未交满15年,但又不想再花钱补缴,则可以申请退保。这样,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社保,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还。但不太赞成大家使用此种方式,因为此方式会导致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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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 :在新规下,一次性补缴已经被取消,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能一次性缴满,例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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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社保关系并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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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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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退休后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