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入伍、1974年退伍的老兵(义务兵役期间)可享受以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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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役补贴
按每年10元标准发放,服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具体金额 = 10元/年 × 5年 = 50元/月 (截至2024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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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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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可享受退役生活补助(如转业后3年内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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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可领取地方规定的养老金补贴(如50-100元/月,具体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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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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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贴不包含2011年后退伍军人的月度生活补助(以10元为基数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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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