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工作安排主要分为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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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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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师级职务或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专业技术干部)且军龄不满20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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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原则 :根据德才条件、职务等级、贡献及专长安排工作,优先安排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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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边远地区(如西藏)连续工作满5年的转业干部可提职或安排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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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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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团级职务或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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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享受安置地同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由政府发放退役金(月工资基数为80%+基础工资+军龄工资,每满1年增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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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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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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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通常安排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给予3年适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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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接收时按实际人数增加编制,行政编制增加15%用于安置师、团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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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
- 企业接收时按军队转业干部志愿分配管理或技术岗位,给予2年适应期。
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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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家庭因素 :配偶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如北京4年、上海3年等)或父母无子女者可跨区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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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政策 :到艰苦地区工作可获提职或副职安排。
总结 :转业安排以职务等级和军龄为核心,计划分配侧重稳定发展,自主择业注重市场就业,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