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由国务院直属的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管理,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安置和服务工作,形成全国集中统一的管理保障体系。 该体系覆盖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全流程服务,并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规保障权益。
退伍军人管理遵循军地协同原则。服役期间由部队政治工作部门负责退役手续办理,离队后移交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管。其中,军官和军士的档案由省军区移交省级部门,义务兵档案由师旅团级单位直接移交安置地,确保无缝衔接。
安置方式体现分类保障特点。军官可选择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或复员;军士和义务兵则根据服役年限、功绩、伤残情况等,享受逐月领退役金、安排工作、自主就业或供养等待遇。对参战军人、功臣模范等群体实施优先安置政策。
地方落实中突出服务优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落户、社保接续、职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并联合人社部门举办专场招聘会。国有企业按新招职工5%比例提供岗位,公务员考试单设退役军人专项名额,多维度拓宽就业渠道。
当前政策更注重家庭整体保障。允许随调配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解决跨地区安置、住房医疗等后顾之忧。2024年新施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进一步细化易地安置条件,明确超大城市落户特殊政策。
提示:退役军人可登录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查询属地服务机构,或通过“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平台高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