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职工办理退休时是否需要查看原始档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档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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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核定的核心依据
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龄等记录是确定退休年龄的关键。若身份证年龄与档案记载不符,以档案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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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年龄篡改
直接使用身份证年龄可能被篡改,而档案作为长期保存的记录,具有更强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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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的补充证据
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职务聘任文件等可辅助社保部门确认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二、具体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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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大部分职工)
需提供人事档案,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工资单、调岗记录等,以核实参保资格和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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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或无档案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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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作业等)需符合行业特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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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档案职工(如灵活就业人员)可凭社保缴费记录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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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策调整
部分地区(如杭州、上海、河南)已实现社保缴费记录替代档案核验退休年龄,但需结合参保时间判断是否适用。
三、档案缺失的替代方案
若职工档案遗失,可通过以下方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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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记录 :提供近3-5年的社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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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材料 :如原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户籍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复印件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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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 :建议职工提前将档案转移到户籍地或单位委托的档案机构,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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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对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标准不同而有所差异,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职工办理退休时档案是必需的,但特殊情况下可结合其他材料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