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高级技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延迟退休,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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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根据人社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副高级及以上高级技师(对应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若因工作需要且身体条件允许,可申请延迟退休,需与单位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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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限制
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申请弹性延迟退休。
二、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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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求
承担重要工作(如科研项目、学科带头等)且退休后无人接替,或单位急需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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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
能坚持正常工作,无健康问题影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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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匹配
仅限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不适用。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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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条件及预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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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单位审核后报上级部门批准,最终确定延退期限(一般为1-3年,不超过65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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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延迟退休不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计算,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待遇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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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条件 :因健康或工作调整无法胜任时,可提前申请退休。
总结 :事业单位高级技师可通过弹性退休制度申请延迟退休,但需满足工作需求、身体条件等要求,并经单位协商一致。公务员及管理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