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称“十四项公卫项目”)是政府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覆盖14个领域,重点人群包括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基本信息、健康体检结果、疾病史及卫生服务记录,实现动态更新和计算机化管理。
二、健康教育服务
通过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讲座、义诊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重点覆盖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慢性病管理等内容。
三、预防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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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为0-6岁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15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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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 :在重点地区开展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自费疫苗接种服务。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儿童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家庭评估、发育监测及预防接种管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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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1-12周)咨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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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13-27周)监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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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28-40周)评估、分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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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视及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1次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健康指导,重点关注慢性病管理。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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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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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用药指导、生活方式干预及并发症监测。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进行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协助家属提供支持。
九、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肺结核筛查、转诊管理、督导服药及康复指导。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指导及中医药服务。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建立监测网络,及时报告疫情,协助开展应急处理。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监督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为有需求的居民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提供相关健康咨询。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居民,由政府免费提供。项目覆盖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