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社保不转出可通过协商、投诉、法律途径及税务部门介入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一、协商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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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协商 :与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说明社保转出对个人的重要性,争取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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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 :按双方约定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资、经济补偿等事项清算到位。
二、投诉与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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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 :协商无果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要求,用人单位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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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涉及经济补偿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税务部门介入
- 欠缴社保举报 :若原单位存在社保欠缴行为,可向地方税务机关(如地税机关)反映,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要求追缴欠费。
四、跨省转移特殊处理
若涉及跨省流动,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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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协助 :向新单位说明情况,争取其配合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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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携带身份证、社保手册、《转移申请表》等材料,在两地社保局分别办理清算和接续申请。
五、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否则可能面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