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毕业生可享受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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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
-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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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优待政策: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50%发放,义务兵服役2年一般可领取4至9万元优待金。
- 艰苦地区服役奖励:给予进藏兵每人每年1.2万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1万元的高原生活补助金。
- 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发放,退役士官在按照义务兵标准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后,每多服役1年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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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
- 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具体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 个人社保补贴: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一次性就业补贴:具体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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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政策:
- 创业担保**及贴息: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专业培训,并提供创业担保**及贴息。
- 创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符合享受该补贴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包括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场所提供等,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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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实行代偿。
以上是黑龙江大学毕业生可享受的主要补贴类型,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