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失后不能补办原件,但可以申请补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学历证明书,并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学历真实性。
毕业证丢失后无法补办原件,这是全国高校统一执行的规定,主要因毕业证编号的唯一性和防伪需求。若原件损毁或遗失,毕业生需向原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核实后会开具学历证明书,其效力与原证书完全等同,且可在学信网查询验证。部分学校可能要求登报声明作废原证书,部分则需提交身份证、学籍档案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流程因地区和学校政策略有差异。
除学历证明书外,2000年以后的毕业生还可通过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证明,部分场景下可替代原件使用。需注意,补办的学历证明书编号与原毕业证不同,且证书上通常会注明“补发”字样。邮寄过程若导致证件损坏,可依法向快递公司索赔,法院判决案例显示,赔偿范围包括合理费用及精神损失抚慰金。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学历证件,若不慎丢失,及时联系学校按流程补办学历证明书,同时通过学信网确认学历信息存档无误。用人单位在验证学历时,不应以“原件缺失”为由拒认学历证明,国家已明确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