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允许分户,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国有土地分户仅限二级以上成年重度残疾人,集体土地分户必须以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或分割为前提,且需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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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基本条件
家庭户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分割时,可申请分户。需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证明、家庭成员身份及关系证明。国有土地上的家庭户原则上禁止分户,但二级以上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凭残疾证单独立户。 -
集体土地分户的特殊要求
农村宅基地分户需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为前提。例如,因结婚分户且原宅基地面积不足的,可申请新宅基地,获批后办理分户。需提供宅基地证、分家析产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
禁止分户的情形
违法建造房屋、非住宅用房、房屋未变更分割、房屋已征迁拆除等情况均不得分户。县级以上政府因水利、城建等需要控制人口迁移的区域,也禁止分户。 -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集体土地分户还需经村、镇审核确认分户协议合法性。
分户政策旨在规范土地管理,保障农民权益。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或农业农村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