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户口登记管理条例是规范本省户籍管理的基础性政策,核心涵盖常住户口登记、居住证管理、居民身份证办理及人口信息查询等全流程, 突出“依法合规、便民高效”原则, 通过放宽姓名变更权、优化跨省通办等创新举措提升服务体验。
户口登记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为基本条件, 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两类,立户需提交房产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新生儿出生登记须在1个月内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父母可任选一方户籍地申报,跨省迁移、新生儿入户已实现“全省通办”,大幅减少证明材料。
高风险业务如补录户口、更正出生日期实行三级审批制, 由派出所初审、县级核查、市级终审,确保数据唯一性。姓名变更条件放宽, 公民可依规申请,但需承诺无违法记录;收养关系登记允许保密处理,体现人文关怀。
居住证管理衔接长三角一体化政策, 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可申领,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居民身份证办理支持异地受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基层窗口推行首接责任制和终身追责制, 疑难业务由市级集体研究解决。建议办理前通过政务平台查询材料清单,避免重复跑动。户籍政策持续优化,未来将推动更多事项“零跑腿”智能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