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已从180天延长至360天,这一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显著缓解了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压力,尤其对易逾期认证的企业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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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变化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从180天延长至360天。此期限为自然日,包含节假日,企业需在开票后360天内完成认证或平台确认,并在申报期内抵扣。 -
新旧政策衔接
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发票仍适用原180天认证期限,需特别注意“180天≠6个月”的计算误区,避免超期未认证导致税款损失。 -
操作注意事项
认证方式包括上门认证、远程扫描或勾选确认,但无论哪种方式均需在360天内完成。逾期未认证的发票将无法抵扣,企业应建立内部提醒机制,确保及时处理。
建议企业充分利用360天的缓冲期,合理安排税务流程,同时注意区分不同开票时间的政策差异,避免因疏忽造成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