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过了提交的证据若经查证属假则违法,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公示期过了出示证据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若证据虚假,无论在何时提交都属于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对于证据的真实性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明确要求,证据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即便过了公示期,若证据被证实是假的,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提交假证据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等行为妨碍司法审理的,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若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比如在诉讼中,通过伪造合同、篡改聊天记录等手段提供假证据,就触犯了法律红线。
提交假证据在法律后果上,首先要承担民事责任。若因假证据导致败诉,伪造证据的一方需承担相应败诉风险,同时要对因虚假诉讼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劳动仲裁案中,公司伪造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声明”,被仲裁委认定证据无效,裁决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交假证据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伪造证据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造假行为会被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影响个人征信或企业信用评级,对今后**、招投标等产生不利影响。
若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侵害司法秩序的,可由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若情节严重,如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指使他人作伪证等,将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避免提交假证据带来的风险,在日常诉讼活动中,要确保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在收集证据时,若遇到困难,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律师咨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式解决,而不是铤而走险伪造证据。一旦发现证据存在瑕疵或可能被质疑,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补充提交真实证据等。
诉讼活动讲究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假证据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