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并未被取消,该文件自2023年11月6日起废止的依据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调整,而非文件本身失效。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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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性确认
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23年11月6日之前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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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依据说明
该文件废止的依据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调整,而非文件本身失效。2023年11月6日,人社部、监察部联合发布决定,废止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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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核心
文件主要规定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方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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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期间停发工资,按原基本工资75%计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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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期间取消原工资待遇,刑期结束后根据处分结果重新确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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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文件本身未取消,但配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