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备井管理办法的核心目标是遏制地下水超采、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分类处置、强制关停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科学管控。 其关键措施包括: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自备井关停任务,优先封填污染或老旧机井,保留优质井作为应急水源,并建立严格的监管与启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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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置与关停时限
根据机井状况和水源条件,采取“永久填埋”或“封存备用”两种方式。例如,成井条件差或混合开采的污染井需永久填埋,而水质水量达标的机井则封存并制定应急启用预案。关停工作分阶段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需在通水后6个月内完成关停。 -
水源切换与管网建设
以引江水、地表水替代地下水,配套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延伸工程。对工业、经营性用水户强制切换水源,生活用水暂不具备条件的需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政府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管网建设,并给予关停单位资金补助。 -
监管与法律责任
建立自备井管理数据库和验收制度,封存井需明确启用程序并报政府审批。对逾期未关停或偷采行为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责。《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还将自备井关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越层开采可处5万—10万元罚款。 -
应急保障与生态修复
保留10%—15%地下水作为热备水源,联合调度多种水源保障供水安全。同步推进退耕还湿、河湖蓄水工程,增强地下水涵养能力。
提示:河北省通过立法与行政手段强化自备井管理,但实际执行需平衡用水需求与生态保护,建议关注地方财政支持与管网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