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放
根据河北省关于乡镇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乡镇补贴的发放有明确的工作年限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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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的基本条件
乡镇补贴仅适用于乡镇(不含街道、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镇)机关事业单位的 正式工作人员 ,以及上级政府长期( 6个月以上 )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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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分档,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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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年: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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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年: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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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年:3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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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3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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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的情况
若工作人员在乡镇的工作时间 未满6个月 ,则不满足补贴发放的最低年限要求,因此 不发放补贴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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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自到岗当月开始发放,调离或退休次月开始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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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借调、脱产学习等离开岗位1个月以上的期间,补贴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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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乡镇补贴标准可在基础标准上增加50-100元,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若需了解具体操作细则,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