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安全法》颁布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29号主席令公布施行。核心亮点包括: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地位、覆盖11大领域安全任务、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明确公民与组织的国家安全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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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与意义
该法取代1993年旧版,以反间谍为主的旧法,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作为首部综合性国家安全法律,它构建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统筹+多领域协同”的制度框架,为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科技安全等提供法律保障,标志着中国国家安全法治化进程的重大突破。 -
核心内容与创新
法律首次定义“国家安全”为政权、主权、领土完整及人民福祉等不受威胁的状态,并扩展至网络、生态、极地等16个新兴领域。特别强调“人民安全”宗旨,要求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同时规范海外利益保护,体现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
全民责任与教育
公民需履行报告危害线索、保守国家秘密等义务,并享有因协助国安工作受保护的权利。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强化社会意识,2025年正值施行十周年,主题“走深走实十周年”凸显持续深化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维护国家安全需全社会共同行动,从警惕日常泄密风险到支持立法实施,每个环节都是筑牢安全屏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