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率标准为: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仅5%(应纳税所得额×25%×20%),显著低于普通企业2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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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税率适用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满足三项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含劳务派遣)、资产总额≤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利润300万元以内部分均可享受5%的实际税负。 -
分段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按利润的25%计入应税所得,再乘以20%税率。例如,年利润2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为:200万×25%×20%=10万元,实际税负仅为利润的5%。 -
政策延续至2027年
当前优惠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覆盖2025全年。政策稳定性强,企业可据此规划中长期财税策略。 -
与其他普惠政策联动
除所得税优惠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1%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200万元以内部分减半,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税负。
小微企业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降低经营成本,但需注意动态核查自身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确保合规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