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退费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及最新政策,结合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退费情形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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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个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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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前因被其他学校录取、重大疾病、家庭特殊困难等,可申请退费,机构需扣除5%手续费后退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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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后因个人原因取消课程(如未预约、主动终止),通常按已上课时数比例退款(如科目二培训未达总学时1/3且未超90天,可退5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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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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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师资不足、场地问题等导致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学员可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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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时开课),学员可解除合同并主张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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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费时间限制
- 通常需在开课前7天内提出申请,部分情况下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2025年起启用区块链存证系统)。
三、费用核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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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课部分全额退款,已开课按实际课时*合同单价计算,赠送课时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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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收取不得超过剩余费用的10%。
四、争议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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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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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书面申请(含合同条款引用)与机构沟通,保留沟通记录(如录音、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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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全国12315平台或属地教育局提交投诉,或通过法院在线服务申请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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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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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经营异常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预付资金保全,并查询其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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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无效(如无资质),依据《民法典》主张全额退款或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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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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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前需保留缴费凭证、课程进度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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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关于退费的约定优先适用,但不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