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 3年 ,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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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效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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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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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合同争议 :时效为4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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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相关案件 :货运赔偿请求权时效为1年(不适用于多式联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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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损害 :时效为3年,但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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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保护期限
无论哪种情形,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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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合同例外
多式联运合同纠纷不适用《海商法》时效规定,应适用《民法典》时效标准。
总结 :普通运输合同纠纷时效为3年,国际合同、海商法案件及船舶油污损害有特殊时效规定,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