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分级主要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及铁路行车中断情况,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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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 :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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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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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断 :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或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
二、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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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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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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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断 :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或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或客运列车脱轨2-18辆并中断繁忙干线行车24小时以上。
三、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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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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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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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断 :繁忙干线铁路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或其他线路铁路行车中断10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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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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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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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断 :繁忙干线铁路行车中断6小时以内,或其他线路铁路行车中断10小时以内。
说明 :以上标准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其他交通方式(如公路、航空等)的事故分级需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