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皮县产假最新规定为: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基础产假,符合政策生育的延长60天,总计158天;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每胎,配偶享15天陪产假。流产假按孕期分为15天或42天,延长假期期间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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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与延长政策
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包含产前15天,南皮县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的生育行为(如一孩、二孩)额外延长60天,总天数达15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可再延长至188天。 -
特殊情况附加假期
难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例如双胞胎难产者可享98+60+15+15=188天。流产假根据孕期长短分为15天(未满4个月)或42天(满4个月)。 -
配偶权益与待遇保障
配偶陪产假为15天,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延长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按生育保险或原标准支付,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
政策覆盖与法律依据
规定适用于政策内生育,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河北省地方条例,确保女职工权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但产假待遇仍受保障。
建议职工留存医院证明、生育登记材料,及时与单位或社保部门沟通津贴申领流程,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