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第二年必须进行年度报告(原年审制度已取消),关键时间节点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时报送将面临罚款、经营异常名录公示等风险,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及商业活动。
- 年报替代年审:自2014年起,个体工商户不再需要传统“验照贴花”年审,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交年度报告,内容涵盖经营信息、联系方式等,且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
- 强制时间要求:第二年及后续每年均需在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报告,新注册个体户从次年开始报送。逾期未报将按日加收滞纳金(最高100%),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
- 操作流程简化: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个体工商户年报”入口,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首次申报需注册联络员,支持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方式报送。
- 重点注意事项:
- 确保填报信息真实,虚假报告将面临200-500元罚款及公示处罚;
- 经营异常后需补报并申请移出名录,否则影响**、招投标等;
- 部分行业(如餐饮、民宿)需同步提交专项许可年检报告。
提示:建议设置日历提醒或关注当地市场监管公众号,避免遗漏。若委托代办,需签订正规协议并留存凭证。及时合规申报,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维护信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