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的核心目标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改革激活宅基地市场价值。 该方案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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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产权关系
全面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全国统一数据库。明确村集体所有权主体地位,农户资格权以"户"为单位认定,允许使用权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最长流转期限可达20年。 -
拓展使用权能
试点地区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用于乡村旅游、康养等新业态。闲置宅基地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 -
建立退出机制
推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对进城落户农民采取货币补偿、置换商品房或社保补贴等方式。重点整治"一户多宅"和超占面积现象,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
金融配套创新
开展农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探索宅基地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宅基贷"等专项产品。 -
数字化监管体系
运用卫星遥感、区块链技术建立宅基地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审批、交易、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防止私下交易和违规建房。
当前改革已在33个县(市、区)开展全域试点,预计2025年底形成可复制经验。建议农民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实施细则,涉及宅基地交易时务必通过正规平台办理手续,保留完整权属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