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将博弈关系分为合作与非合作两大类,核心区别在于参与者是否达成约束性协议。静态与动态博弈则按行动时序划分,前者同时决策(如囚徒困境),后者存在先后顺序(如棋类游戏)。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取决于参与者对其他方策略和收益的了解程度。零和博弈(一方收益即另一方损失)与正和博弈(合作创造额外收益)从结果分配角度补充了博弈类型的多样性。
博弈关系的分类首先基于参与者能否形成联盟。合作博弈强调集体利益分配,如企业联合研发;而非合作博弈更常见,如市场竞争中企业独立决策。时间维度上,静态博弈的参与者同步行动(如拍卖竞价),而动态博弈允许观察对手行动后调整策略(如商业谈判)。信息透明度则决定博弈复杂度——完全信息博弈中,所有规则公开透明(如国际象棋);不完全信息博弈需应对隐藏信息(如扑克牌局)。
从结果看,零和博弈常见于竞技体育或资源争夺,而正和博弈鼓励协作共赢(如贸易协议)。重复博弈(长期互动)和演化博弈(策略适应性调整)进一步拓展了博弈场景的适用性。理解这些类型有助于预测对手行为并制定最优策略。
掌握博弈类型是分析竞争与合作的基础,实际场景往往混合多种特征。灵活运用分类框架,能更精准地解码复杂决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