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关键权益包括:医疗费用报销(门诊最高400元、住院最高800元)和按流产月份领取津贴(15-98天)。具体待遇与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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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15天津贴,满4个月未满7个月享42天,满7个月按正常生育享98天。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例如月均工资5520元、满7个月流产可领约18032元。 -
医疗费用报销
- 门诊流产:早期妊娠补贴400元,中期妊娠900元。
- 住院流产:早期最高1500元,中期引产2500元。需在医保定点医院结算或持票据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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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职工需连续缴费满6-12个月(各地差异大,如嘉兴需6个月,北京需9个月)。
- 需提供流产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结婚证等材料,线上可通过“浙里办”等平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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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报销医疗费(定额400-2500元),但无津贴。
- 断缴者需补足缴费后回溯待遇,境外流产仅能申领津贴。
提示:尽早向单位或医保部门提交申请(通常限流产后1年内),并核对当地政策细节(如缴费时限、材料要求),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