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职务时,需根据实际岗位性质选择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或工勤技能等级,无职务或职称者填“无”。 关键原则包括:在职人员填现任职务(如科长)、职称高于职务时填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无职务且无职称者填“无”,工勤人员填技能等级(如初级工)。
- 在职人员:直接填写当前行政职务名称,如科员、副科长、主任等。若已取得职称且级别高于现有职务(如副高职称但职务为科员),则优先填写职称。
-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担任行政职务但拥有职称者,填写职称名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职称等级需与聘用岗位一致(初级、中级或高级)。
-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技能等级(如高级工、技师),普通工岗位无需标注等级。
- 应届毕业生或无职务人员:有职称的填职称(如会计师),否则填“无”或“一般员工”。工人身份统一填“工勤”。
- 特殊情况:特设岗位或高层次人才按实际聘用名称填写,如“特聘研究员”。
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影响职称评定或工资调整。若对岗位类别不确定,可参考单位“三定”方案或人事部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