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市市委书记的行政级别为 副部级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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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划分
省直管市(即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的地级市)的市委书记通常为副部级干部。这一结论与权威信息源(如2023年及2025年发布的中等权威性资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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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常规地级市的区别
地级市市委书记一般为正厅级(如普通地级市),而省直管市因直接受省级政府领导,其市委书记级别相应提升至副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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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情况说明
在极少数情况下,省直管市市委书记可能由省级党委常委兼任,此时其行政级别为副国级(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的市委书记)。但此类情况属于特例,非普遍规则。
总结 :省直管市市委书记的常规行政级别为副部级,特殊情况下可能高配至副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