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局长的职位及行政级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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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行政级别
通常为 副厅级 ,由市政府或省委副秘书长兼任。例如,青岛市、泰州市、九江市等地的机关事务局局长均为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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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高配情况
少数情况下,局长可能由省委常委(副部级)兼任,但属于平调,不代表特别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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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
局长负责全面管理市级机关后勤事务、接待工作及资产管理等,属于政府机构中的“大管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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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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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建伟(烟台市):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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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玻(九江市):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干部周转房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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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机关事务局局长以副厅级为主流,少数由省委常委兼任,具体级别因地区和机构性质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