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不属于事业单位,而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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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属性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属于国家机关体系。其工作人员为国家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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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性质
乡政府下属单位存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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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单位(如派出所、工商所):属于国家机关体系,与乡政府同属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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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单位(如社区医院、血防站):属于事业单位,与乡政府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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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
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后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自收自支三类,其中自收自支单位已基本转制为企业。
总结 :乡政府本身是国家机关,其下属单位需根据具体职能区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