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务或职称
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职业栏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内容,具体规则如下:
一、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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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当前岗位职务
若已明确行政职务(如科员、处长、局长等),应直接填写职务名称。
二、无职务或职称高于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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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填写职称
若已取得职称(如高级工程师、一级教师等)且职称等级高于当前岗位职务,应填写职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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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职称时填写“无”
若未获得任何职称,直接填写“无”。
三、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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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优先
若已通过职称评审并取得职称(如初级职称),填写职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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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职称时填写“无”
若尚未取得职称,填写“无”。
四、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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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背景 :部分岗位可能要求填写学历层次(如本科、硕士等),但职业栏主要反映职务或职称,学历信息通常在学历专项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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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 :若已离职且无现职职务或职称,可填写“离职”或“无”。
示例参考
填写类型 | 示例填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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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科长) | 科长 | 直接填写行政职务 |
无职称教师 | 高级教师 | 职称高于岗位职务 |
应届毕业生(硕士) | 硕士 | 无职称时填写“无”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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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称需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岗位类别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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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岗位与职称不一致的情况(如职称低于岗位等级),以职称为准。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具体要求,确保信息与岗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