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应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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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归属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的组成部门,其办事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通常设立在人社局内部,由人社局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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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原则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申请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由该地人社局下属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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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说明
该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包括工资、社保、辞退等纠纷,属于依法设立的第三方裁决机构。
总结 :申请劳动仲裁需前往当地人社局内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而非单独的劳动局或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