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人力资源部的章不属于公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印章管理规范,印章的法律效力有明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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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是公司或单位的最高权威印章,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可代表单位整体意志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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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章(如人力资源部章)
仅限单位内部使用,如员工调动、奖惩、内部证明等,不具备对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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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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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 :专门用于签订合同,部分法律文书(如发票)也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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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章 :用于财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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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 :仅限发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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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 国家机关(如人力资源部)的印章属于单位印章的一种,但其性质与企事业单位内部部门章不同。国家机关使用的是"单位印章"而非"公章",且其印章管理有专门法律法规规范。- 若涉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时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是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但建议使用公章以确保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部章属于内部管理用章,不视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