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红底合影照片,以及本人无配偶及非近亲声明。若为再婚或特殊身份(如军人、港澳居民等),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明、军人证件或公证材料。
- 基本证件:内地居民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身份证与户口信息必须一致。现役军人需补充军人证件及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照片要求:3张近期2寸(5.3cm×3.5cm)红底免冠合影,需清晰无修饰,头部占画面2/3,不得使用艺术照或浓妆照。
- 特殊情形材料:
- 再婚/丧偶: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需更新一致。
- 港澳台/华侨/外国人:需通行证、护照及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外国人还需使领馆认证材料。
- 其他注意事项:
- 若证件信息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需先到公安机关更正。
- 部分省份要求非本地户籍提供居住证,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
提前核对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可避免因遗漏或错误耽误登记。建议通过政务平台预约,节省现场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