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3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合照。若涉及再婚、军人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或部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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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双方需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保信息清晰且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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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需提供完整户口本原件(含首页和本人页),户籍信息需与身份证一致。若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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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照:提前准备3张2寸红底双人合照,需为近期拍摄(6个月内),不得使用合成或翻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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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材料:
- 再婚者: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
- 军人:需出具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涉外婚姻:外籍一方需提供护照及经认证的单身证明(需翻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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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双方需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办。
- 部分省市要求提前预约,建议提前查询当地民政局要求。
提前核对证件信息,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信息错误延误登记。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获取最新政策,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