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镇补贴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地区差异分级发放,一般乡镇每月200-410元,艰苦偏远乡镇每月290-500元,补贴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保障。
-
补贴分级标准
一般乡镇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划分:10年以下每月200元,11-20年260元,21-30年330元,31年以上410元。艰苦偏远乡镇在此基础上提高90元,分别为290元、350元、420元和500元。 -
地区划分依据
艰苦偏远乡镇由县(市、区)政府根据经济水平、交通便利度和距离县城远近综合认定,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需满足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平均、交通成本高或需常住乡镇等条件。 -
发放与调整规则
补贴自到岗当月发放,调离或退休即停。借调期间不享受,原有生活补贴高于新标准的差额暂保留,低于标准的按新规执行。
提示: 具体执行需结合当地政策,建议咨询财政部门或查阅最新文件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