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收费标准主要由基本收费和追加收费两部分构成,具体规定如下:
一、收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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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收费
通常为送审总造价的0.1%-0.3%,作为保底费用,覆盖审计机构的基础服务成本(如交通、食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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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收费
按审减金额的4%-9%计算,审减金额指中价机构审核后允许的工程造价调整部分。例如,审减8万元中允许5万元,则追加费为3万元×5% = 0.15万元。
二、费用承担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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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由建设单位承担,需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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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审减比例超过约定(如超额部分),可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以防范舞弊。
三、计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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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审减/增额时 :仅收取基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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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增额存在时 :基本费+追加费=总费用,追加费与审减金额直接挂钩。
四、行业差异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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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未制定强制标准,实际费率由审计机构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通常参考工程投资总额、审减比例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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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费率为2.1‰,竣工结算审核费率为3.5%。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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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需明确审减允许额标准,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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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如投资超3亿元)可能设置最高费率限制(如概算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