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沧州最新政策,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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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区域
沧州市区及周边区域(京台高速、石黄高速、廊沧高速合围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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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放区域
垒头乡、商林乡、陌南镇、段村镇、韩村镇等5个乡镇全年禁止燃放。
二、允许燃放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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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限时燃放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1月29日至2月3日),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天可燃放,时间为晚7点至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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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未列入禁放区域的地方,需遵守当地具体规定。
三、特殊天气应急禁放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放。
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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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将面临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处罚,党员、干部还需接受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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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建议 :因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沧州市政府官网)获取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