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历证明需向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局申请开具,若毕业证遗失,学校出具的证明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键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明、学校核实档案、教育部门盖章确认,全程需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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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学校优先办理
携带身份证、近期证件照及书面申请,联系母校教务处或档案室,学校核实学籍档案后可直接开具证明。若学校已合并或撤销,可向承接其档案的新学校或属地教育局申请。 -
教育局补充渠道
部分省份要求通过教育局最终审核。例如,广东省需先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再由地市教育局核发证明;河南省需学校盖章后到教体局加盖公章。 -
材料与注意事项
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如有)及2张证件照。委托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授权书。伪造证明属违法,务必通过正规途径办理。 -
特殊场景处理
初中毕业满3年或年满18岁者,可向户籍地教育局申请“同等学力证明”用于升学,替代毕业证。
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确认流程,偏远地区可优先选择线上申请。若遇档案缺失,教育局可通过义务教育证书存根辅助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