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消地力补贴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四类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一、因违规行为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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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
若在补贴年度内存在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且被相关部门处罚,将取消当年补贴资格。例如广西玉州区、桂平市、五华区等地均明确将此类行为纳入取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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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禁限用作物
在承包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等多年生农作物或木本作物的,将不予补贴。
二、因身份或状态变化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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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无亲属
特困救助人员(如无子女、无亲属)死亡后,其账户将自动终止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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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撂荒
抛荒超过1年的耕地,次年起将取消补贴资格。例如广西明确以“抛荒一年(含一年)”为界定标准。
三、因信息缺失或违规代领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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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或未联系
如农户长期失联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相关部门,可能被取消补贴资格。例如五华区张福春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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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领条件不符
代领补贴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若不符合条件(如非本人意愿代领)将取消资格。
四、其他违规情形
- 改变耕地用途 :如将耕地转为养殖场、设施农业用地等,或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不达标,均取消补贴。
总结 :申请取消地力补贴需结合具体违规行为或身份变化,建议及时联系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