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人员的定义主要基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的丧失程度,结合国际标准与我国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定义
失能人员指因意外伤害、疾病或年老等原因,导致生活自理能力显著下降的人群,需依赖他人协助完成基本生活活动。
二、分级标准(国际通用)
-
轻度失能 :在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1-2项无法独立完成。
-
中度失能 :上述6项指标中,有3-4项无法独立完成。
-
重度失能 :上述6项指标中,有5-6项无法独立完成,生活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三、法律依据
-
《民法典》 :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
-
《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将ADL、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分为0-5级。
四、社会现状
我国失能人口持续增长,2021-2023年60岁以上失能人数达4654万,预计2025年将增至7279.2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