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和半失能的判定主要基于对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项能力的综合评估,重度失能需满足日常活动完全依赖或多项功能严重受损,半失能则表现为部分功能受限但尚存自理能力。
-
日常生活活动是核心指标,包括进食、穿衣、如厕等基本能力。若6项中有5-6项无法独立完成即为重度失能,3-4项为中度失能(半失能),1-2项为轻度失能。昏迷状态直接判定为重度失能。
-
精神状态评估涵盖认知、情绪及行为。通过画钟测试、词语回忆等判断认知障碍程度,攻击行为或抑郁症状评分越高,失能等级可能提升。确诊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者需在原等级上提高一级。
-
感知觉与沟通涉及意识、视听和表达能力。昏迷或完全丧失视听功能者属重度失能,需频繁重复沟通或仅能理解简单指令则可能归为半失能。
-
社会参与通过生活能力、工作能力等评分判定。完全无法参与社交或需全程照护属重度失能,而需部分协助但能完成简单活动可视为半失能。
提示:评估需由专业机构进行,近30天内发生多次意外事件(如跌倒、走失)可能提高失能等级。定期复评可动态反映老年人能力变化,为照护方案调整提供依据。